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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新一届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5日 点击数:
中共廊坊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成立新一届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2017年4月18日院发〔2017〕15号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在培养青少年工作中的作用,帮助我校学生和青年教职员工(以下简称“青年师生”)的健康成长,根据《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共河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意见〉的意见》(冀教党〔2010〕3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成立新一届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一)机构组成
名誉主任:韩同银
主 任:赵学良
常务副主任:杜金忠
副 主 任:佟淑香 赵海军 苗雨时
委 员:张 起 谢来顺 郭志荣 周 荃 傅新民
杨艳花 周德勇 梁新春 高稳潮 赵东明
陈宇瀚 刘万林 樊俊平 王秀月 吕 璠
崔海明 刘志明 马昌浩 倪雅静 刘炳超
高玉梅
秘 书 长:傅新民
副 秘书长:杨艳花
(二)工作职责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帮助青年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坚持“急党政所急,想青年师生所想,尽关工委所能”,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青年师生,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着力提高青年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努力培育青年师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3)对青年师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中国革命优秀传统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国情和形式政策教育。引导青年师生树立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4)对青年师生进行道德品质教育。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练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为内容,对青年师生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讲文明、树新风、建设文明校园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
(5)对青年师生进行民主法治教育。根据普法教育要求,积极宣传各类法律、法规,对青年师生进行法制和纪律教育,使他们增强法制观念,遵守校规校纪,学会依法保护自己,敢于同违纪违规行为作斗争。
(6)对青年师生进行科学文化教育。对青年师生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的教育,引导他们崇尚科学、勤奋好学、追求真理,勇于实践和创新,创建优良校风、学风。
(7)积极配合学校党、团组织对青年师生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党、团基本知识教育,坚定他们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协助做好发展和培养积极分子,协助推进党、团组织建设。
(8)协助学生处、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对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好思想、好本领、好体魄。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开展心理咨询,疏导化解心理障碍,培养良好心理品质。
(9)开展调查研究。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开展调查研究,特别是一些重要问题、热点问题的专题调研,以及时了解、掌握、关心青年师生的思想状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
(10)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老干部处。
(一)机构设置
办公室主 任:佟淑香
办公室副主任:傅新民
办公室成 员:张玉春、苗雨时、张起、郭志荣、周荃
(二)工作职责
(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关工委的决定和工作部署。
(2)制定关工委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关工委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其按时落实。
(3)负责总结、编发信息简报、管理档案资料、接待联络等日常具体工作。
(4)深入社会调查研究,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其他需要议定的事项。
(5)完成关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分会
(一)机构设置
各二级学院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分会,设分会主任1名,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主任3—5人,由本单位在职的其他领导、团委书记和德高望重的退休教师(至少1人)和干部组成;成员若干人,由热爱学生工作的退休教师(至少2人)、干部和在职辅导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和落实学校关工委的决定和工作部署。
(2)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分会工作计划并实施,并及时将工作信息上报学校关工委。
(3)加强基层工作调查研究,对学校关工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完成学校关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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