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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社科联项目结项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7日  点击数:

 

1.      省社科联项目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完成时限为3年,为论文、研究报告的完成时限为1年,研究时间从下达通知书之日算起。不能按期完成的,应有课题负责人在规定完成时限2个月前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单位同意,报省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审批。
2.      省社科联课题最终成果有专家评审进行鉴定。鉴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予结项。专家评审会每年召开二次,时间分别为当年的六月和十二月。如有特殊情况,省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可即时调整。
3.      课题最终成果在出版、发表或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决策参考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字样以及课题编号。不注明者,不予办理结项手续。
4.      课题完成时应提交材料:
①《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
②《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复印件
③《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④课题研究阶段性及最终研究成果
⑤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⑥《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5.      课题最终成果装订要求:
提交省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的文本材料一式三份需按统一格式装订:
A4纸打印,正文用4号宋体字,左侧装订,顺序为
①封面(加厚,注明“××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负责人所在单位、课题组成员、课题编号、成果形式和填报时间),可于科研处网页下载。
②目录
③内文,按上面第四项“课题完成时应提交材料”1-6顺序编印
④如成果形式为专注的还需提供2本原件,论文要将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全文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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