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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河北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7日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即日起学校组织申报2026年度河北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现就开展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题设置和申报条件 1.本年度河北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3个类别。重点课题以自主申报、定向委托相结合的方式立项。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以自主申报方式立项。 2.重点课题共设立10项,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各设立若干项。结项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专著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3. 申报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担任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院校考试招生部门负责人;申报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4.我校限报5项(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的申请。每个课题组总人数不超过6人。 5.在研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的课题,最多参与1个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申请;在研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申报或参与1个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人应参考《2026年度河北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南》(附件1)确定选题,按要求填写《2026年度河北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重点课题名称可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一般课题及自筹经费课题可围绕我省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自行拟定研究题目。《课题论证活页》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字数不超过四千字。 2.9月17日前,申请人需要将《申请评审书》《课题论证活页》及《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提交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课题申报+二级单位”。 3.推荐出校的申请人(推荐情况另行通知)请于9月24日前提交《申请评审书》《课题论证活页》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评审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5份)至科研处(明德楼227室)。 三、相关要求 1.课题一经立项,不得随意改变课题名称、承担单位、研究方向和内容。变更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最终成果形式或延期结项,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实施。 2.对逾期未能完成且不提交延期申请、无故不执行研究计划者,将给予撤项处理。 3.各类别课题结项,要求至少有一篇论文发表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应被中国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收录)。论文发表在《考试与招生》杂志上可免于鉴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詹妮 0316-2197366
附件:2
科研处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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