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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级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0日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廊坊市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廊坊市市级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已纳入管理序列的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参加本次评估(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对参评平台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取得的工作绩效,按照组织管理、研发条件、研发产出、转化应用、开放协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评估材料包括绩效评估基础数据和总结报告,绩效评估基础数据为2025年全年度汇总数据(同步上传相应佐证材料),总结报告为2025年平台组织管理、基本工作情况等方面的重点说明(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3)。
三、评估流程
(一)提交材料。绩效评估材料填报及审核均通过登录“廊坊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平台”进行在线操作。用户注册、项目申请书填报、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等操作步骤详见“廊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使用说明”(廊坊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通知公告”一栏中下载)。平台填报绩效评估申报书时应按照平台类别(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选择填报入口。
参评平台于2026年8月7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科研处审核。
(二)申报平台负责人于2026年8月10日前将绩效评估材料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科研处225室。
四、有关说明
(一)截止时间系统中未提交任何材料的视为不参加绩效评估。无故不参评视为绩效评估不合格。
(二)申报材料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受理涉密材料,不得在非涉密材料中标注密级。如违反规定,平台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并视为绩效评估不合格。
联系人:袁盛华
联系电话:0316-2197908
科研处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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