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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0日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工作安排,即日起学校组织开展第二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本届评选河北作者于规定时限内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文献、普及读物、工具书等);论文;研究报告。
参评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成果作者应当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行为品德。具体条件和申报要求见《第二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要求》(附件)。
二、奖项设置和奖励
设特别奖和一、二、三等奖,共290项。特别奖根据实际情况产生,一等奖不超过35项,二等奖不超过110项,其余为三等奖。
对获奖成果和作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奖励证书按成果作者限额颁发,特别奖、一等奖每项获奖成果的授奖人数不超过7人,二等奖每项授奖人数不超过5人,三等奖每项授奖人数不超过3人,作者排名以成果实际署名顺序为准。同一作者参与的多项成果获奖,只颁发1项成果的奖励证书。
三、评审标准
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质量第一,坚持统筹兼顾,同等条件下注重向青年社科工作者完成的优秀成果倾斜。对参评成果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优中选优,选出一、二、三等奖成果,对特别突出的,可授予特别奖。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和二级学院推荐
1.申报人准备申报材料,提交所在二级学院,并对填报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行政、教辅部门按照个人专业归属相应二级学院申报。
申报人须填报奖励等级志愿。当评审推荐等级低于所选奖励等级志愿时,申报成果不降级参评。特别奖不单独设置等级志愿。
2.申报人所在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履行好审核考察责任,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成果质量关和学术诚信关。
3.各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提交至科研处。
(二)资格审查
科研处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申报成果和佐证材料是否符合评选条件和申报要求,申报书内容填写是否准确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上报。
资格审查贯穿评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成果及作者存在意识形态问题,或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知识产权争议等情形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参评资格;已获奖的,取消获奖资格。
五、材料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6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科研处(明德楼227室)。申报书电子文档以“申报人姓名+一级学科”命名,与《推荐成果一览表》、《推荐成果作者汇总表》一并制成压缩包发送至邮箱1281749@lfnu.edu.cn ,主题注明“XX学院申报材料”。
(二)纸质版材料报送要求
1.《第二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二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报成果:一式一份。著作、论文须提交原件。获得批示采用的研究报告须提供成果批示件(申报成果应与批示件一致)和有效的采用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成果批示件的,采用证明应说明成果题目、成果作者、刊载内部刊物名称、领导姓名职务、批示内容、批示时间等。成果批示件、采用证明可为复印件。译著须提交中文、外文两种文本。非中文撰写的成果须提交原作品,附中文译文,篇幅较大的附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内容提要。
3.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包括:①目录(含页码);②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反响材料,主要指课题立项、转载、引用、评价、获奖、领导批示、采纳应用等能够直接反映申报成果学术价值和社会反响的各类材料,须与申报成果紧密相关,避免过多罗列;④著作(古籍整理文献、工具书除外)和研究报告类成果须提供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简洁版),不能只提供报告单首页。申报人须在报告单首页手写注明“检测文本内容与成果一致”并签字。⑤其他根据通知要求提供需要的材料。
科研处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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