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2026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9日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推进学校学科建设与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培育高水平科研成果,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本年度校级科研基金设置申报指南,重点向依托省级平台与基地研究、服务地方应用型研究和校本问题研究三个方向倾斜,同时也鼓励老师们进行自由探索。现将预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优秀青年基金、博士基金(博士(后)科研启动项目)、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专家讲座(咨询)基金、出版基金、成果转化基金、一般项目、优秀科研创新团队项目、科研平台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及各专项基金。
二、项目申报条件:
1.优秀青年基金。资助已经取得较好科研成果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学术带头人。
2.博士基金(博士(后)科研启动项目)。支持新入职博士(后)及有科研启动金但未获得资助经费的老师开展科学研究。
3.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支持上一年度申报国家级项目上会但未获立项的研究项目,以及申报当年的国家项目中前期成果突出,有立项优势的项目。
4.专家讲座(咨询)基金。由各二级学院院长或主管科研的副院长申报,用于培育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专家活动。
5.出版基金。支持教师在学校认定的一类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
6.成果转化基金。支持申请人做专利转化、决策咨询等相关科研活动。
7.一般项目。支持我校在编在岗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职工。
8.优秀科研创新团队项目。资助特色鲜明、方向稳定、成果突出、创新能力强的科研团队。
9.科研平台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支持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培育与初期建设。
具体申报项目类别及要求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三、申报限制条件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已获得博士基金(博士(后)科研启动项目)、优秀青年基金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再次申请同类别项目。
3.处于在研状态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4.同一时期作为负责人只能主持1项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作为参与人参加的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
5.优秀科研创新团队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同一时期只能参与1项该类项目研究工作。
四、申报程序与要求
1.党政教辅部门人员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归属(归属不清的可依据专业背景)归口二级学院申报科研项目。
2.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请,申请者请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以“姓名+申请类别”命名,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后统一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交到科研处。
3.申请者须在申报书中“研究领域”处准确标注指南对应的申请代码,项目评审时依据申请代码分类评审,代码填写错误的初审不予通过。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申报。请各位老师提前完成申报材料的撰写与准备工作。正式通知下发后,科研处将同步启动申报材料的收取工作。请密切关注后续通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提交。
联系人:詹妮 联系电话:0316-2197366
科研处
2026年5月29日
|
|
版权所有©廊坊师范学院科研处
邮编:065000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西道10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