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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校级科研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4日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科研发展规划,规范校级科研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学校决定对校级科研平台启动重新申报与认定工作。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与目的
为适应科研新形势,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校级科研平台做实做强,学校全面修订了《廊坊师范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按“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原则,重构平台体系,使其真正成为支撑现有省市级平台、培育高水平成果、凝聚优秀人才、服务区域发展的基地,为申报更高层级平台奠定坚实基础。
二、申报要求
各类平台的申报要求与条件(包括平台负责人、研究团队、科研能力与经费、硬件条件等)均须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请申报单位务必仔细对照。每个二级学院原则上可申报不超过2个校级科研平台。
三、申报流程
(一)提出申请。二级学院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统筹规划,可单独或联合申报。牵头二级学院组织团队,按照《廊坊师范学院校级科研平台申请表》格式如实、完整填写。
(二)专家论证。牵头二级学院自行组织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对平台可行性、研究方向、建设目标等进行论证,并将论证结论填入《廊坊师范学院校级科研平台申请表》,由专家组成员签字确认。
(三)审核报送。经所在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依托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科研处审核。
四、提交时间与方式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5月27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明德楼225室),同时将电子版(PDF盖章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449279392@qq.com,邮件备注“校级科研平台申报+二级学院”。
联 系 人:袁盛华
联系电话:0316-2197908
廊坊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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