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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校级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1日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我校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升科研支撑与引领能力,服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师范大学建设,培育具有标志性的科研成果和高水平奖项,根据《廊坊师范学院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实施办法(试行)》(院科字〔2023〕3号),学校决定开展第一届校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申报要求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岗在编教师于规定时间内(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文献、普及读物、工具书等)、学术论文、研究报告。
(二)成果时限
参评成果完成时间应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首次正式出版、发表或获批示采用时间为准。
(三)成果形式与要求
1.著作类:指正式出版并以印刷或电子出版物为载体的哲学社会科学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文献、普及读物、工具书等。同一书号的多卷本著作须出齐后作为整体成果申报。不同书号的系列丛书原则上按单部著作独立申报;如属同一主题,经全体作者书面同意,可由丛书主编作为整体申报,两者择一。整体申报的成果以最后出版时间为准。
2.论文类:须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集刊(以发表年度为准,不含增刊及扩展版)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被中国人民大学《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转摘的学术论文;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的理论文章(不少于2000字)。
3.研究报告类:须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转化应用,需提供批示件(内容须与申报成果一致)及有效的采用证明,以首次批示或采用时间为准。
(四)学术诚信要求
为强化学术监督,著作类和研究报告类成果须提交中国知网查重报告,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5%。检测范围应涵盖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等指定数据库。检测文本须与申报成果内容一致。
二、奖项设置
1.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奖项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本次评奖的奖励名额,将根据各二级学院申报成果的公示情况,由学校社会科学奖励委员会统筹研究、科学制定。
2.奖励标准为:一等奖5万元/项、二等奖2万元/项、三等奖1万元/ 项。获得学校社会科学奖励一等奖、二等奖的,先发放奖励资金的60%,待有效申报第二十届河北省社科成果奖后,发放奖励资金剩余的40%。
三、申报办法和程序
本次评奖严格按照《评奖办法》规定,分为个人申报及二级学院审核、学校资格审查、奖励评审、公示与公布四个阶段,具体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一)第一阶段:个人申报及二级学院审核
1.个人申报:申报人须如实填写《廊坊师范学院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准备相应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编制未归属二级学院的人员,提交至学科所属二级学院。申报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二级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审核小组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诚信关,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核,重点核查申报人资格、成果真实性、学术规范等。
3.二级学院公示:推荐成果须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包含成果名称、作者、形式、出版/发表/采用单位及时间等。涉密内容须作脱敏处理。未经公示或公示异议未处理完毕的成果不予受理。
4.材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各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填写《申报成果汇总表》,连同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送至学校评奖工作办公室(科研处),未经公示的申报成果不予受理(落实《评奖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二)第二阶段:学校资格审查
1.评奖工作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按照《评奖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报人、申报成果、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2.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成果名单,并在学校官网、科研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3.公示无异议的,进入下一评审阶段;公示有异议的,由评奖工作办公室核实处理,处理完毕后确定最终进入评审的成果名单。
(三)第三阶段:奖励评审
1.评审准备:评奖工作办公室由学校社会科学奖励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组,明确评审标准、评审纪律,发放评审材料。
2.网络评审:评审专家组通过线上评审平台,对进入评审的成果进行独立评审,按照评审标准打分、提出评审意见,评奖工作办公室汇总网络评审结果,确定进入会议评审的成果名单。
3.会议评审:学校社会科学奖励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组开展会议评审,专家结合网络评审意见,对成果进行集中研讨、综合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获奖成果名单及奖励等级。
(四)第四阶段:公示与公布
1.拟获奖成果公示:学校对拟奖励成果在官网、科研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获奖成果名称、申报人、成果形式、二级学院、奖励等级等。
2.异议处理: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公示成果存在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评审徇私舞弊等问题的,可实名向评奖工作办公室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书》一式二份(附电子版),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2.申报成果一式二份(至少一份原件)。译著须附中外文本,非中文成果须附原文及中文译文(篇幅较大者附不少于5000字的内容提要)。获批示的研究报告须提交批示件及采用证明。
3.佐证材料一式二份,单独装订,封面及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包括:①目录;②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能反映成果价值的代表性反响材料;④其他所需材料。
4.著作类和研究报告类须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简洁版)一式二份,报告首页须由申报人手写注明“检测文本内容与成果一致”并签字,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5.《廊坊师范学院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附电子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6.以上材料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报送至科研处。
五、有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
1. 申报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材料截止时间:5月6日;
2. 二级学院材料审核时间:5月7日—8日;
3. 各二级学院成果公示时间:5月8日—10日(共3天);
4. 各二级学院向科研处集中报送材料时间:5月11日。(二)材料命名及报送要求
1.个人材料:《申报书》电子版命名为 “申报人姓名 + 一级学科 + 申报书”,佐证材料电子版命名为 “申报人姓名 + 一级学科 + 佐证材料”,两类材料归入同一文件夹,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命名;
2.二级学院材料:将本学院所有个人材料与《汇总表》一并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3.邮件主题注明:XX 学院校级社科成果奖申报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闫泽宇 0316-2197366
邮箱:1281749@lfnu.edu.cn
科研处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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