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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9日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即日起,我校组织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经费额度将根据立项数量等具体情况而定。 二、申报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研究条件。 3.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鼓励青年学者(45周岁及以下)申报。 4.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10人(含主持人)。项目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5.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课题的原创性,无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请中如出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情况,将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6.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至多两个课题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提交结项成果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7.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有关联的,须在《申请表》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8.不得使用已出版或已立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 三、选题要求 关于申报课题的选题方向,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指南》。申报时可使用指南中列举的题目,也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拟题目。申报内容须具有较强的理论创新性或实践对策性、应用性,且已有比较深入研究成果。 四、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人须提交申请书、活页纸质材料各2份,Word电子版(申请书、活页、汇总表)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其他事项 1.科研处负责课题申报的组织和统一报送工作。 2.学校择优推荐30项项目上报。 3.2025年9月10日前由二级学院汇总好后统一报送科研处(明德楼227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闫泽宇 0316-2197366 电子邮箱:445493721@qq.com
附件:附件 科研处 2025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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