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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省社科成果评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0日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工作需要,学校现组织向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推荐评审专家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

2.属于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熟悉本学科领域前沿和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宽广的学术视野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在学术界或社会上有较高的学术影响。

3.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愿意参加学术评审工作,遵守评审规则和评审纪律

4.职称系列的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非职称系列的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哲学社会科学相关的职能部门从事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宣传或管理工作的正处级以上职务人员。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工作。

6.3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师德师风等情况,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二、推荐工作要求

推荐社科专家人选没有数量限制,学校工作、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学者请积极填报。

提交材料包括:

1.《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专家库人选信息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2.河北省社科成果评审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224前报送至科研处(明德楼22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45493721@qq.com

联系人及电话:闫泽宇 0316-2197366


           附件1:信息登记表 

附件2: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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