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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廊坊市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重点专项课题
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6日 点击数:
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廊坊市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重点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即日起组织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2023年度立项的课题;2022年度立项未结题课题(本次为最后一次结题)。
2.结题材料:
①《廊坊市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重点专项结项审批书》;
②《廊坊市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重点专项课题申请书》;
③《廊坊市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重点专项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④《廊坊市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重点专项中期检查表》;
⑤课题研究成果(研究报告<5000字以上> 、论文、著作、教材等,论文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封底;专著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封底);
⑥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⑦答辩PPT;
按照封面目录(见附件)、内文(按材料1-6顺序编印)的顺序制作为1个PDF文件,将PDF文件、答辩PPT和《结项汇总表》(见附件)打包发送至邮箱1052140@lfnu.edu.cn。注:《结项审批书》中“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处需盖章签字。
3.结题方式:此次结题采用线下答辩方式开展,每组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专家提问不超过5分钟。答辩时间(预计12月初)和地点另行通知。
4.课题最终纸质材料要求:
①封面目录和内文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正文用4号宋体字。
②请单独提供《结项审批书》纸件一份,“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处需盖章签字;
③请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准备结题材料,不按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不予验收。
5.其他事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按照人员贡献确定参加人顺序;结项证书参加人顺序以《结项审批书》为准。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
联系人:刘丽园 电话:0316-2197385
附件:附件 科研处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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