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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9日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即日起,学校组织开展2025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类别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4类。本次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产学研合作专项、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教育财务管理专项。
(一)青年拨尖人才项目: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应用价值,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申报科学技术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各高校的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支持近三年新入职青年博士。
(三)自筹经费项目:选题由申请人依托个人前期研究积累自行设计,鼓励从实际应用部门征得选题并获得经费资助。
(四)产学研合作专项:优先支持面向解决企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在河北省重点产业领域依托本校科研创新平台开展的产学研合作。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与企业已经开展了实质性合作研究。重点支持与“专精特新”巨人、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的合作攻关。项目验收时,须同时完成以下四项绩效指标:1.在重点产业领域转化核心成果形成新产品1项及以上;2.申请(授权)专利2项及以上且对新产品有重要支撑作用;3.科技成果转化单笔合同登记额50万元及以上;4.撬动企业投入研发经费100万元及以上。
(五)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优先支持瞄准重大科学问题、重大产业需求、重大仪器研制、重大学科交叉的原创性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验收时,承担单位为第一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人(通讯)须完成以下三项绩效指标之一:1.新增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青、杰青、重点或重大项目、重大研发计划或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2.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3.在Nature、Cell、Science主刊,或“三报一刊"、《中国社会科学》等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六)教育财务管理专项:此次申报对象应为我校在职从事教育财会工作的会计工作者或从事相关研究的科研人员。研究方向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相关部署,针对新时代教育财务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系统研究,研究内容新颖,研究思路明确,技术路线可行。可根据申报指南设计研究内容(见附件),也可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二)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佐证材料须按要求上传申报平台。
(三)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四)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科学技术类: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产学研合作专项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元,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青年拨尖人才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6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3万元,产学研合作专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五)青年拨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型项目;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六)对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请登录河北省高等学校科研业务综合服务平台(https://kygl.hdvtc.edu.cn)查看申报流程,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网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丽园 联系电话:0316-2197385
附件:教育财务管理专项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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