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工程实践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05  查看次数:

一、凡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验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任何试验都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重大设备必须有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实验室内外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潮、防爆、防毒、防腐蚀。

三、实验室内用电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仪器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严禁带电作业,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四、实验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确需使用明火时需向实验室管理人员通报并得到许可,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使用。

五、实验中如遇火情,教师应立即疏散学生并利用消防器材组织灭火,并立即报警,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实验室消防设施要严加管理,不得损坏,不得挪为它用。

七、实验室专业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

八、实验室房门钥匙落实专人管理,钥匙领用必须签订责任书,严防私自配制。如遇实验室门窗被撬、仪器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后,要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主管部门并向保卫处报案。

九、实验结束后,实验人员及实验室管理人员应注意关好门窗,断电断水,检查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有无异常情况。节假日,应认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认真填写安全记录,接受安全保卫部门的指导和督促。

十一、每学期实验中心组织对各实验室安全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进行处理。

十二、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而发生火灾、事故、被盗等造成损失的,应追究主要安全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