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消防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18-11-09  查看次数:

为了确保国家、学校财产安全,把实验室防火责任和岗位防火责任落到实处,查堵火险隐患,特别制定以下规定:

一、实验室主任负责防火、安全、教育工作,安全员负责日常巡视、检查工作;

二、消防器材定点定人安放,不得私自随意挪动,谁主管谁负责;

三、实验室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向安全员报告并马上处理;

四、严禁私自接、拉电源线,严格电炉使用管理规定;

五、大功率用电设备,使用前需征得主管人员同意,工作时间不得离人,如需连续使用须经安全员检查后进行;

六、对忽视防火工作,冒险作业,违反制度且不听劝阻者,除批评教育外,按《消防条例》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