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建筑工程学院在学院建工楼204召开第一届教职工大会第四次会议,专题研讨并审议《建筑工程学院绩效工资改革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学院全体教职工参会。
为保障本次审议工作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学院提前部署、充分筹备,专门组织召开专题说明会,精准传达《廊坊师范学院绩效工资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同步解读《实施细则》核心内容。院长袁洪升对《实施细则》的起草背景、政策依据、核心条款及实施办法作系统阐释,为教职工准确理解政策筑牢基础。说明会后,学院分层分类组织教学科研人员、非教学科研人员代表开展多轮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反复修改完善,为大会顺利审议通过奠定坚实基础。
下午14时,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隆重开幕,学院党委书记高枫主持会议。会上,院长袁洪升再次对《实施细则》作详细解读,围绕总则、实施范围、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与流程等关键内容逐项说明,明确《实施细则》以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核心,紧扣“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分配原则,为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随后,大会进入讨论环节,全体教职工结合自身岗位职责与工作实际,围绕《实施细则》重点条款、关切问题深入交流、建言献策,凝聚思想共识。经大会现场表决,《实施细则》获全票通过。
此次会议严格遵循“广泛征求意见、集体协商讨论、民主表决决策”原则,确保了绩效分配方案的科学性、公平性与可操作性。下一步,建筑工程学院将以本次绩效工资改革为重要契机,持续健全分配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全体教职工的责任担当与干事热情,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新动能。
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