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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师范学院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 点击数: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93号)、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841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和提升我校成人高等教育质量,进一步促进成人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拟调整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
1.调整以后的学费标准为:业余:文科类每生每年135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1650元,体育艺术类每生每年2250元。函授:文科类每生每年105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1350元,体育类每生每年1800元。
2.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调整后的学费标准自2024级(参加2023年全国成人高考并被录取)新生开始执行,2024级之前的学生执行原收费标准直至毕业。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于2023年3月27日前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高老师;杜老师
联系电话:0316-2197389;0316-2197649
廊坊师范学院财务处
廊坊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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