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8日  点击数:
二级学院: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5)22号)要求,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日常组织,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及时、到位。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各单位要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具体自查、检查条款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025年)》
三、工作安排
本次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2025年5月15日前)
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自查方案,对本单位所辖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建立自查台账,逐条整改落实,并按照要求填写《附表1.3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经学校教务处汇总后,于5月18日前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及相关附表报省教育厅相关处室邮箱。
(二)现场调研(2025年5月下旬)
现场调研由省教育厅视自查具体情况,5月下旬适时组织展,现场调研时间一般提前1-3个工作日通知学校,调研时间为1天。具体抽查的实验室名单由省教育厅检查组现场决定。
(三)整改总结(2025年6-9月)
根据省教育厅对我校检查情况及反馈信息,教务处会同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整改,于10月10日前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报省教育厅相关处室邮箱。
四、自查自纠工作要求
1. 自查自纠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标安全标准,对标工作时限,按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 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安 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查,形成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3. 特别要求:以本次安全检查为契机,健全补齐短板空白如:实验室安全经费和人员投入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框架,三级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安全工作相关制度制(修)订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演习开展情况,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检查情况等。
五、上报材料
2025年5月9日17:00前将签字盖章《XX学院-附表1.3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交到教务处(明德楼211室),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jwcsys@lfnu.edu.cn。
 
 
廊坊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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