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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辅修学士学位报名和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0日 点击数:
教字【2021】60号
各二级学院、传媒系、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根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廊坊师范学院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院学位字〔2015〕3号),为培养社会急需的多样化、跨学科和社会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业领域,学校决定招收2022年辅修学士学位学生。现就有关报名和录取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二、学习形式 根据学校两个校区办学的实际情况,辅修学士学位的课程将以面授和网络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需跨校区学习的课程,采取录课或网上同步学习的方式,学生自愿申请,任课教师每月至少对网络学习的学生进行集中辅导答疑一次。教务处将制定网上教学管理办法和学生学习管理办法,请各主办二级学院制定辅修专业的教学实施方案,做好对辅修学生的学习管理。教务处将对教学过程进行监控,并协助各主办二级学院进行管理。 三、报名条件和要点须知 1.在校2020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有余力,所学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及以上,且无旷考和重修课程的记录; 2.学生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在校期间已取得学籍电子注册,且无暂缓注册、留降级和违纪处理记录; 3.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学生不得获辅修学士学位; 4.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四、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14日; 2.报名材料:提供打印好的《廊坊师范学院本科生申请辅修学士学位审批表》、《廊坊师范学院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申请书》和本人《廊坊师范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表》(在学校正方系统中打印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在报名期间交本人所属二级学院。 五、审核程序和要求 1.报名初审阶段(2021年11月15—17日) 各二级学院依据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本二级学院申请辅修学士学位学生的报名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认定后于11月17日前,将符合报名资格学生的《廊坊师范学院辅修学士学位报名推荐表》、《廊坊师范学院本科生申请辅修学士学位审批表》、《廊坊师范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表》等相关材料分别转交主办二级学院审核。 2.报名复审及预录取阶段(2021年11月18—24日) 各主办二级学院依据报名条件和要求对申请辅修学士学位学生的报名资格和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对需要专业测试的,由主办二级学院提出具体测试办法、考核标准等考核方案。专业测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和实施,各主办二级学院协助配合。测试结果在学校网站或公示栏公示。 依据《廊坊师范学院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专业测试结果和招生计划,各主办二级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预录取,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认定拟录取名单,并于11月24日前将符合录取资格学生的《廊坊师范学院辅修学士学位拟录取推荐表》、《廊坊师范学院本科生申请辅修学士学位审批表》、《廊坊师范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表》等相关材料交教务处。 2.录取阶段(2021年11月25—30日) 依据《廊坊师范学院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和学校相关规定,教务处对拟录取学生的报名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1月3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3.公示阶段(2021年12月1—7日) 对于学校批准录取的辅修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由教务处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报到与注册 经学校录取的辅修学士学位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财务处缴纳修读费(缴费时间另行通知),凭缴费凭证到主办二级学院报到和注册。 七、录取工作纪律和要求 在招生过程中,各招生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在招生程序、宣传、政策、行为、制度等方面规范招生工作。 一是要切实把好报名审核关,做到政策公开、办法公开、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是在招生宣传方面必须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发布虚假招生信息。 三是在录取工作中必须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不得违背招生原则和政策录取不合格学生。 四是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不得接受与招生录取有关的请客送礼。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找学生面试面谈,不得向学生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 五是坚决查处违反招生纪律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其他 1.报名咨询:学校已制定了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培养方案、招生计划和录取方法,请各主办二级学院提前做好招生宣传和学生咨询等相关招生工作。 2.咨询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文件及表格下载: 廊坊师范学院教务处http://www.lfsfxy.edu.cn/jwc/
附件: 1.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与学科类别对照表 2.廊坊师范学院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申请书 3.廊坊师范学院本科生申请辅修学士学位审批表(样表) 4.《廊坊师范学院辅修学士学位报名推荐表》 5.《廊坊师范学院辅修学士学位拟录取推荐表》
附件:附件
廊坊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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