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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2日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不断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一步挖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优秀成果,切实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根据《廊坊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院教字〔2016〕23号)及《廊坊师范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院教字〔2016〕25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为“优秀”等级(90-100分)的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含2019级本科和2021级专接本),经二级学院推荐可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认定。 二、推荐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数量在当届毕业论文(设计)总数优良率的基础上按3%的比例进行推荐,推荐数目为小数的自动进位,如1.3篇按2篇进行推荐(各二级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评选要求 1.采取二级学院组织评选、推荐申报,学校审查认定的方式确定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按《廊坊师范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院教字〔2016〕25号)进行。 2.各二级学院务必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对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负责。所有参评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为毕业生自行完成,重复率检测不超过30%(含)。 四、公示表彰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审查认定,认定结果将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对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作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编入《廊坊师范学院****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 五、报送材料 1.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Word版(包括计算说明书及图纸等); 3.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4.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表; 5.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语表; 6.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7.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报告; 8.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评审表(附件2); 9.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附件3); 10.推荐学生的个人生活照1张(电子版),要求为竖版照片,大小≥5MB,人像清晰穿衣举止得体,照片命名方式为“二级学院+姓名”。 以上材料除个人生活照外,均需提交纸质版,其中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推荐评审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需同时上交电子版,所有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sjjx@lfnu.edu.cn。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6月11日前完成所推荐优秀毕业论文的二次答辩工作,并于6月12日中午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明德楼217室张老师处,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16-2197587
附件:1.各二级学院可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额 2.廊坊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评审表 3.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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