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抽检和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7日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和《廊坊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院教字〔2016〕23号)的相关要求,为切实严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加强规范管理与指导,学校决定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抽检和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复率检测

(一)检测对象

2023届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定稿和最终稿。

(二)检测内容

包括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附录(如有)等全部内容。

(三)检测时间

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应于2023年5月26日前在系统中完成重复率检测。最终稿应于2023年6月15日前在系统中完成重复率检测。

(四)检测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重复率检测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指导教师需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并对毕业论文的真实性和质量负责,严格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2.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字〔2023〕27号)要求,对于本学期尚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的相关专业,应按照《廊坊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模板》(可“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首页“公告栏”中下载)撰写本专业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3.在提交定稿前,学生根据自己意愿可通过“廊坊师范学院检测专用版”进行论文自检,检测结果与学校“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一致。(注:自检通道入口在系统首页右下角,自检是维普公司收费项目,请学生自行选择)

4.指导教师收到学生上传的定稿后,应首先检查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格式是否按照《廊坊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模板》撰写。确认格式和内容无误后,由教学秘书或二级学院安排的专人在系统中提交重复率检测,检测合格可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阶段

5.重复率检测文字复制比在30%(含)以内的准许申请答辩,各二级学院也可单独设置合格标准,但不得高于30%。其中,拟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重复率要求低于20%(含)。

6.重复率检测文字复制比高于30%的毕业论文(设计)不符合查重要求,按照《廊坊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管理办法》(院教字〔2016〕24号)进行相应处理。其中,文字复制比大于50%的,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为不合格。

7.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答辩结果对毕业论文(设计)定稿进行修改完善,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稿。指导教师收到学生提交的最终稿后应尽快对毕业论文(设计)格式和内容进行最终检查,确认无误后教学秘书或二级学院安排的专人提交重复率检测,检测合格方可将论文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学校针对最终稿只提供一次检测机会,若检测文字复制比高于30%,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为不合格

二、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决定于2023届启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校级及以上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专业建设经费投入以及二级学院年终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加强诚信教育,拒绝学术不端

(一)抽检范围与比例

按照每个专业3%的比例随机抽取毕业论文(设计)定稿送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议。抽检篇幅得数为小数的自动进位,如不足1篇的专业按1篇进行抽检,1.3篇按2篇进行抽检。

对于第七学期末已完成毕业答辩的专业同样参与本次抽检工作,按照每个专业3%比例随机抽取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

(二)抽检时间

各二级学院需将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定稿于5月26日前上传系统并完成重复率检测。学校将于5月25日公布抽检名单,并于5月27日—29日将抽检论文(设计)送校外专家进行评审。逾期未上传系统的抽检论文(设计)以抽检“不合格”认定

(三)评审方式

每篇论文送两名校外专家进行评议。评审专家将依据《廊坊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价要素》(附件2)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及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考核并打分。

因今年首次试行校外抽检,抽检结果作为成绩评定、学生论文修改参考,以及二级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质量考评,学校本次抽检结果进行存档。

(四)评审结果反馈(2024届起执行

1.抽检工作结束后,学校面向全校公布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及专家指出的质量问题

1)两名专家评定意见均为“合格”的,抽检通过。

2)两名专家中有一名专家评定为“不合格”的论文,学生修改后由指导教师提交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3)两名专家评定意见均为“不合格”的,以“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认定,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为不合格。

2.对于专家评定意见有争议的请于结果公布3天内提出申诉。

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一)答辩形式

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答辩及成绩登统时间

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其成绩登统工作2023年6月10日前完成。

(三)答辩要求

答辩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现场答辩记录,并将《答辩记录》(附件3)纸质版扫描后上传系统。

四、其它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务必把好指导关、过程关和质量关。

2.为保证后续导出文档的完整性,请学生、论文指导教师、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院长等务必进入系统尽快提交电子签名。(系统操作路径:首页—我的—电子签)

3.2023届廊坊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16-2197587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

2.廊坊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价要素

3.答辩记录

 

 

附表: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后续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表

(各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时间,学校安排表中为此流程的截止时间)

序号

工作安排

截止时间

1

完成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定稿重复率检测工作

5月26日前

2

完成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登统工作

6月10日前

3

完成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上传并提交检测

6月15日前

4

完成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各类材料归档

6月20日前

 

教务处   

202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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