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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4日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廊坊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涵盖所有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做到应查尽查。 二、规范使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化管理,学校已于2022年11月正式启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vgms.fanyu.com)。各二级学院自2023届起,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定稿、查重、最终稿、指导记录等均在系统上完成,其中开题报告论证记录和答辩记录需由专人线下记录后再扫描上传系统。全部流程完成后,各二级学院将所有过程性材料和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从系统中导出,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各留存一份,统一管理。2023届学生在第七学期末已完成毕业答辩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必须上传系统,其余相关过程性材料可视本单位具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上传。 三、中期检查内容 (一)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 1.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进度情况,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论文撰写、设计方案及数据分析等。 2.检查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中是否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是否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3.了解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教师指导情况 对每位指导教师的指导、答疑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意见是否详实具体、有针对性。 四、中期检查安排 (一)教师自查(4月17日—23日) 指导教师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严格要求学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指导教师应督促学生及时登录系统,在“过程管理”模块下填写“中期检查”(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及完成情况),指导教师对学生提交的内容进行审阅,并填写审查意见。 (二)学院检查(4月19日—23日) 各二级学院对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分专业成立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小组并填写《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总结》(附件1),主要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教师指导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等。 (三)学校抽查(4月24日—28日) 学校在各二级学院检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以“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进行网络化检查为主。 五、其它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结合本单位《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统筹指导和监控管理,把好指导关、过程关和质量关,确保学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同时,结合《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等文件要求对全院学生开展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指导教师应对毕业论文的真实性和质量负责,严格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2.指导教师的中期审核意见不少于100字,应根据论文实际情况给出个性化审核意见,不得雷同。 3.对于中期检查未按计划进度完成或不达标的同学,由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商定后,根据《廊坊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院教字﹝2019﹞11号)文件要求,向需要预警的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书》。 4.已于第七学期末完成毕业答辩的二级学院,请于2023年4月24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全部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上传工作。其余各二级学院,请于4月24日前在系统中完成“选题管理”模块和“过程管理”模块下中期检查(含)之前的全部流程。 5.各二级学院应严格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格式,还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的相关专业应根据《廊坊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模板》(附件2)撰写本专业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6.各二级学院要按照通知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并于4月24日前将各专业的《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x@lfn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到明德楼217室张老师处。
附件:1.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总结 2.廊坊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模板
教务处 2023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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