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关于组织开展2020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9日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不断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人才,根据《廊坊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院教字[2016]23号)及《廊坊师范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院教字〔2016〕25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届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与名额
(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条件与名额
1、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成果有创新性,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2、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为“优秀”等级,且经二级学院(系)推荐评选。
3、无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通过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申报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文字复制比大于30%者取消参评资格。
4、以二级学院(系)为单位进行推荐,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不足1人时按1人计算。
二、评选程序
1、专业推荐。各专业根据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及指导教师、专业答辩小组的意见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填写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2、学院初审。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专业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初步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后报送教务处。
3、学校审核。
三、报送材料
1、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毕业论文(设计)稿件 (包括计算说明书及图纸等);
3、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4、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表;
5、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语表;
6、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7、论文查重检测报告;
8、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评审表(附件1);
9、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附件2);
以上材料要求上交纸质文稿复印件(原件由二级学院留存),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评审表、汇总表要同时交纸质文稿和电子稿(电子文稿发送至lfjxk2007@163.com)。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0年6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明德楼217室,逾期不再受理。
教务处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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