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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2016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3日  点击数:
 
 
关于推荐评选2016届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
 
                                                                [2016]教字第44号
 
二级学院:
为不断提高我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鼓励教师和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有所建树和创新,学校拟开展评选2016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二级学院成绩为优秀的2016届全日制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经二级学院推荐可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审。
二、推荐名额:
当届毕业论文(设计)总数优良率的基础上按3%的比例推荐。(注:得数为小数的,自动进位。如:1.3=2)
三、评选方法及要求:
1、采取二级学院组织评选、推荐申报,学校审查认定的方式确定2016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按《廊坊师范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院教字[2016]25号)进行。
2、各二级学院要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对推荐的优秀论文(设计)质量负责。所有参评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经过查重检测,符合查重要求(重合度小于30%)并附检测报告。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毕业论文(设计)稿件 (包括计算说明书及图纸等);
3、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4、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表;
5、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语表;
6、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7、论文查重检测报告;
8、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评审表(附件1);
9、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附件2)。
以上材料要求上交纸质文稿复印件(原件由二级学院留存),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评审表、汇总表要同时交纸质文稿和电子稿(电子文稿发送至lfjxk2007@163.com)。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6年6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科,逾期不再受理。
 
 
 
 
 
教务处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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