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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0日  点击数:
 各位考生: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3年12月23日至25日举行。为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便于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我校2024年研考第1-4单元考试(12月23-24日),考场设置在经管楼、人文楼和笃行楼;第5单元考试(12月25日),考场设置在经管楼。

考生只能携带准考证上明确规定的文具用品,不得携带提包、背包、金属物品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点内的封闭管理区域、验证区和考场时需要接受“2+1”安检,即智能安检门安检和2次金属探测器人工安检。考生禁止携带手机、IPad、手表、无线蓝牙耳机等可接收到无线电信号设备,不要携带打火机等危险物品,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手镯、戒指、耳环、项链等金属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入场考试。

三、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点。请考生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提前熟悉考场环境,合理安排时间。因考生进入考区时需进行物品集中存放、智能安检门安检、身份验证等环节,建议尽量提前1小时到达考试楼,留足入场检查时间,并按照现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现场工作。考生到达考试楼后应尽快有序入场,不要在周围逗留、聚集。研考不得提前交卷,每科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照监考教师的指令有序离场,及时领回个人物品,注意财产安全,不得拥挤,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

四、考试期间,考场全程录音录像,考后将进行全部视频回放倒查违纪舞弊行为。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有关规定,诚信应考。试题、答题纸(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禁止传出或带离考场。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考生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考生如携带上述物品进入考场,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研考期间天气寒冷,正值冬季各种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时节,请各位考生做好防寒保暖,注意预防感冒。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现将近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中经常出现的一些违规行为及处理意见进行汇总,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

1.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2.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

3.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

4.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5.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6.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7.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

8.携带草稿纸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9.在试卷上做标记,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上标记信息,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0.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

11.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

1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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