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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廊坊师范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2日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化学校教育综合改革,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进一步提高专业和学科建设水平,扩大我校教师在省内外及同行业的社会影响。表彰长期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师德高尚,教学成果显著的优秀教师,学校将开展第七届廊坊师范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学校本科教学任务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爱国守法,政治立场坚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师德高尚,言行雅正,爱岗敬业,潜心教书育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遵守学术规范,严谨笃学,公平诚信,廉洁自律,奉献社会,传播优秀文化。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八年及以上高校教龄。专心教育教学工作,长期积极承担本校本科教学任务,近五学年(2019-2020第一学期—2023-2024第二学期)每学年至少独立主讲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为本科生授课不少于96学时。 (二)业务能力条件 坚持立德树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基本功扎实,在人才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注重教学信息化和智慧课程建设,将人工智能和课程思政融入教学,教学档案资料齐全,教学研究成果丰硕。注重教学梯队建设。积极参与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课外学术活动及校外实践活动等。积极参与应用型本科建设、产业学院建设。积极到企业、中小学(幼儿园)接受培训、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学术道德高尚,学术造诣高,科研成果丰硕,出版科研专著或发表高质量的科研论文。科研促进教学成效明显。师范专业的教师,应具备良好的中学实践经验,能对师范生课程学习、自主发展与职业规划进行有效指导。 近五学年(2019-2020第一学期—2023-2024第二学期)至少获得三次教学质量评价优秀。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教学名师称号评选: (一)受过党政处分者; (二)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 (三)受到教学通报或教学事故处理者; (四)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四、评选程序与办法 1.教学单位推荐 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组,择优向学校推荐1-2名人选。 2.学校评审 学校邀请专家对各教学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公示后,对校级教学名师称号获得者按《廊坊师范学院教学名师管理办法》给予奖励。并择优推荐参加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的评选。 五、申报材料 1.参评教师须提交《2025年教学名师申报推荐表》(附件2)一式六份、《推荐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支撑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支撑材料按本人《2025年教学名师申报推荐表》中所呈现的顺序制作目录、装订成册。 2.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35986585@qq.com。纸质版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送至教务处216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9日。 3.参评教师就主讲课程需准备15分钟说课(整门课),教务处将根据每位选手的课程表随机调取1节日常课程教学视频记录或随机听课1节作为评审依据之一。 附件:1.2025年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 2.2025年教学名师申报推荐表 3.廊坊师范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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