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专栏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专栏 
关于开展2025年拟出版教材审核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5〕18号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7日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了规范和加强教材建设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廊坊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落实教材“凡编必审”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拟出版教材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学校在职教师担任主编的拟出版教材(含2024年立项项目(附件1)拟出版教材)。

二、审核程序

1.自行申报

教材主编填写《廊坊师范学院教材出版审核申请表》(附2),报主编所在二级学院。

2.教材初审

各二级学院教材工作分委员会根据教材申报有关要求组织同行专家(高级职称)对教材严把学术关和政治关,并按专家意见组织修改。审稿通过的教材请专家填写《廊坊师范学院教材出版审稿意见表》(附件3)。

二级学院填写《廊坊师范学院2025年拟出版教材汇总表》(附件4)。

3.教务处组织复审

教务处邀请专家对教材进行复审,并将最终结果报教材工作委员会审定。

4.教材项目结项

    教材出版后需要到教务处备份并开展结项工作,每年结项一次,2025年结项工作预计在10月底进行,另行通知。

三、审核和出版要求

1.教材主编填写《廊坊师范学院教材出版审核申请表》(附件2),提交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编写人员审核。

2.由主编单位党组织联系各编写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对编写人员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其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主编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总所有编写人员审核结果并给出审核结论。

3.教材主编将完成编写人员审核的《廊坊师范学院教材出版审核申请表》与书稿(电子版、纸质版)一并提交至所在单位教材工作分委员会进行教材内容审核。

4.教材内容的审核由主编所在单位教材工作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审核专家不得少于2人,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

5.教材主编所在单位教材工作分委员会将完成编写人员审核和教材内容审核的《教材出版审核申请表》与书稿(电子版、纸质版)一并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并报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定。

6.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的教材书稿方可送交出版社出版。教材出版后应提交1本至学校教务处留档。请相关单位妥善留存教材审核的过程性材料。

7.行政、教辅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编写的教材按专业归口二级学院管理。

8.2025年开始,未经审核程序审定的教材,在职称评审、评奖评优中不予认定。

四、材料提交

请二级学院将《廊坊师范学院2025年拟出版教材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于2025年4月10日前发送到邮箱

jwbgs@lfnu.edu.cn,纸质版盖章提交到明德楼217。《廊坊师范学院教材出版审核申请表》《廊坊师范学院教材审稿意见表》与书稿(电子版、纸质版)于5月10日前提交到明德楼教务处217。

 

附件1:2024年立项项目拟出版教材清单

附件2:廊坊师范学院教材出版审核申请表

附件3:廊坊师范学院教材审稿意见表

附件4:廊坊师范学院2025年拟出版教材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3月27日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拟出版教材审核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廊坊师范学院教务处 |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西道100号 | 邮政编码:0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