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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廊坊市青少年社会劳动实践暨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7日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传媒系、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根据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廊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廊坊市青少年社会劳动实践暨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廊教职成﹝2021﹞1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按照《关于开展廊坊市青少年社会劳动实践暨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廊教职成﹝2021﹞12号)文件要求执行。

2.本次青少年社会劳动实践暨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按照评审标准(试行)(附件1)执行。旨在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整合各类资源,打造综合性、多元化、共享型劳动实践暨实习实训基地,为幼小初高学生实施劳动教育搭建平台,为中高职及本科院校学生专业实习实训开辟场所,为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通融”,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提供载体,创建一批既体现“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职普通融”职业教育特色,又适合开展青少年社会劳动实践教育的综合基地(场馆)。

3.我校可申报中职与专本科院校类劳动实践暨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申报条件包括:(1)基地厂房、场地建设达到相关标准;(2)实习实训场景与现代企业生产服务场景相近;(3)仪器设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配置合理,满足学生基础性实习实训和生产性实习实训要求;(4)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盗、防爆等基本安全设施设备符合相关规定;(5)有针对青少年群体特点的安全管护措施,各类安全、监控设施设备运行良好;(6)配备必要的视频监控系统;(7)突出职业道德培养和职业技能训练,有学生可以亲自参与劳动实践教育活动的课程,对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青少年的劳动实践教育有层次性区分;(8)设立专门的实习实训基地管理机构。具体条件参见附件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结合学科专业特色优势及科普基地可以与相应的校企合作单位联合申报,做好本次青少年社会劳动实践暨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申报与建设工作

二、申报限额

各单位根据实际自愿申报。学校组织专家严格按照《廊坊市青少年社会劳动实践暨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评审标准(试行)》,对各申报单位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考察,择优推荐。

三、申报材料

《廊坊市青少年社会劳动实践暨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申请表》(附件2)一式1份,附佐证材料,交到明德楼217。请同时将上述内容的电子版(文件用单位名称+劳动职教基地命名)发送至邮箱lfjxk2007@163.com。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

 

附件:1.廊坊市青少年社会劳动实践暨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评审标准(试行)

2.廊坊市青少年社会劳动实践暨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申请表

3.《关于开展廊坊市青少年社会劳动实践暨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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