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关于建立校企联合工作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5日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推动高素质“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建设一批校企联合工作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内容

  校企联合工作坊可依托现代产业学院,引入行业企业技术、管理人才,建立由学校一线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联合研发、联合授课、联合指导的教学新模式,提高学校教师专业教学水平,增强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推动学校应用型转型,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校企联合工作坊围绕高质量应用型课程开发,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创新,应用型课程教材开发,师资交流、培训,学生创新创业,企业项目攻关、技术研发等方面开展活动,促进课程内容与技术发展衔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融合,探索建立行业企业参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新机制培养产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二、组织模式

校企联合工作坊由校外的行业企业专家领衔,本校教师负责,吸纳学校中青年教师以及合作企业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鼓励打破专业壁垒,吸引与产业链相关的多学科专业教师加入。

每个工作坊设负责人1人、行业企业专家3-5人,其他成员不少于5人;行业企业专家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学校对工作坊的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终期验收。

三、人员要求

(一)负责人条件

负责人可由院长、教学院长、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担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负责工作坊的组织领导与管理,与行业企业专家协商制定工作坊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督促工作计划的实施,完成年度和建设周期的工作总结。

(二)行业企业专家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申报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2.对所属行业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了解本行业的发展状况,具有较强的行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含)以上在职人员,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行业企业技术专家,且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获得省级及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中的技术总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

3)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4)获省级及以上大师称号或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5)享受省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三)其他成员条件

工作坊其他成员包括我校中青年教师以及合作企业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其他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

四、申报认定程序

校企联合工作坊各二级学院限报1个(不含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教育学院),具体程序如下:

1.二级学院申报。填写《廊坊师范学院校企联合工作坊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

2.学校审定。学校对申报情况、建设基础和建设计划等进行审定,审定通过的校企联合工作坊由学校正式发文成立、挂牌,下达具体建设任务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3.动态管理。工作坊所属二级学院负责工作坊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学校进行年度考核和终期验收,对于考核不通过的、无实际建设成效的取消称号。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廊坊师范学院校企联合工作坊申报书》(附件1)一式 2 份、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装订 1 份,《廊坊师范学院校企联合工作坊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1 份,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217室张老师处,同时将上述内容的电子版上传至平台(http://lfsfxy.kypt.chaoxing.com/)。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附件:1.廊坊师范学院校企联合工作坊申报书

2.廊坊师范学院校企联合工作坊佐证材料

3.廊坊师范学院校企联合工作坊申报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7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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