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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7日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毕业实习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对我校毕业实习的管理,确保毕业实习教学环节落到实处,同时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现将202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形式
我校本、专科毕业生所有专业均为集中实习。
二、实习对象
2019级本科学生、2021级专接本学生和2020级三年制专科学生。
三、实习时间
2023年2月12日——5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学校工作部署,2023届本科师范生要进行顶岗实习,部分学生由教务处根据实习计划安排顶岗实习学校,各地实习人数需求情况稍后下发。非师范类专业实习要与产业学院建设、校企合作等相结合,由二级学院安排集中实习,时间原则上与师范专业时间同步,二级学院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做相应调整,但不得自行增加或删减实习期长。
四、实习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
1.各二级学院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校内指导教师、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等工作职责。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形势,切实做好2023届毕业生实习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的能动性,积极发掘省内各地区新的实习基地资源,加强实习过程监控,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证实习质量。
2.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前务必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廊坊师范学院教育实习管理办法》和《廊坊师范学院非师范类专业实习管理办法》,熟悉实习工作各环节规范及要求,明确指出实习生除学校安排的活动必须请假返校外,不得无故脱离实习岗位,无故脱岗一周或累计请假两周及以上者,实习成绩不合格。
3.有师范专业的二级学院需组织师范生练习编写教案并进行不少于2次的校内(线上)试讲,留存视频资料。
(二)强化过程管理
1.加强实习指导,做好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派和管理。各二级学院应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老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适当减少实习指导教师的校内教学任务。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实习纪律,有事要请假。无特殊情况,实习期间不得更换指导教师。
2.为切实加强实习过程管理,提高实习实践教学质量,推进实习管理信息化,学校决定启用“廊坊师范学院实习管理系统”(http://lfnu.dgsx.chaoxing.com),实现实习相关资料的实时上传,有助于学校和指导教师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实习动态。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三)落实安全管理
各二级学院与实习单位要对实习学生的起居、交通、饮食、实习等方面加强管理,保证我校实习学生的人身、食品卫生安全,杜绝意外事故和工伤的发生,确保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1.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学生、实习单位、二级学院需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明确各方职责,若因疫情原因造成学生滞留实习单位的,需有专人妥善安排实习生的食宿等相关问题。
2.疫情防控下,寒假期间不安排学生开展实习,不得到疫情高风险地区实习。各二级学院在安排2023届毕业生实习时,按照就近安排的原则,优先安排学生在家庭住址所在地或相邻县域实习单位实习,省外学生安排在居住地附近实习,尽量减少跨省流动。若安排在廊坊市区内实习,需选择提供住宿的实习单位,因疫情原因不再安排实习学生在校内住宿。
3.为减少学生流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一周内,学生尽可能从家直接到实习单位报到。
五、其他
1.根据《廊坊师范学院学生应征入伍管理暂行办法》(院字﹝2017﹞44号),退役复学(入学)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实习经历,按合格成绩记载。如本人愿意参加实习,则实习成绩按本人成绩最高分记载。符合条件的学生需自行在“实习管理系统”中提交免实习申请,同时上传《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作为佐证材料,审批通过后方可免除实习。免实习申请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逾期未提出申请者,必须参加集中实习。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2.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且对方单位要求去往实习的,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在“实习管理系统”中提交加盖公章的三方就业协议,审批通过后方可自主实习。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逾期未提交者,必须遵照学校及二级学院安排进行集中实习。二级学院一定要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坚决杜绝学生为逃避集中实习的随意签约行为。
3.各二级学院应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本学院实际情况,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2023届毕业生实习工作方案》,包括制定毕业实习工作落实时间表、任务清单,以及若由于疫情原因无法正常开展实习等突发情况的相关预案。《2023届毕业生实习工作方案》纸质版由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sjjx@lfnu.edu.cn。
4.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廊坊师范学院实习计划安排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x@lfnu.edu.cn,并于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一周内提交最终版《实习计划安排表》,纸质版由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明德楼217室张老师处。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16-2197587
附件:1.2023届毕业生实习工作方案(模板)
2.廊坊师范学院实习计划安排表
教务处
2022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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