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与专业建设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6日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通知》(冀教高函〔2019〕84号)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68号)工作安排,为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分为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五个类型。

2.申报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3.申报推荐课程须于 2023 年8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4.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 (或主讲教师) 须为在职教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 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学校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二、申报限额

本次申报各学院无限额,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三、省级推荐要求

1.根据上级限额要求,本次学校拟推荐线上一流课程 1门、线下一流课程 1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2 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门、社会实践一流课程1门。

2.已认定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亦可参与此次的申报。

3.此前参加过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1.各学院要统筹规划一流课程建设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课程积极申报。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2023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

3.根据上级限额要求,从2023年度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中择优推荐至教育厅参与评审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4.认定为校级一流课程,须持续建设5年。学校将定期开展检查,对建设效果不好的课程取消认定资格。

5.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申报材料(包括佐证资料)不齐备、内容填写不完整或材料造假、侵权以及课程网址或使用的线上教学资源网址链接不能正常打开的课程,不予认定。

五、申报材料要求

1.在线填报

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网址:http://lfsfxy.kypt.chaoxing.com/

按照《系统填报操作流程》及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于2023年10月7日至10月26日期间完成在线提交,逾期平台自动关闭。在线提交材料包括:《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后的PDF版,《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上传Word版本和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申报书与附件材料合并为一个文档)。

2.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包括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一起按每门课程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加盖公章),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各学院于10月26日18:00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明德楼217办公室)。说课视频拷入U盘,同纸质版材料一同报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2197587


附件: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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