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与专业建设
廊坊师范学院关于申报应用型示范课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1日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廊坊师范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院发〔2021〕60号),促进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加快应用型课程体系建设,按照《廊坊师范学院转型发展工作实施方案》(院字〔2021〕59号)《廊坊师范学院应用型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院教字〔2021〕25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必须为人才培养方案本科课程,且为连续开设年以上的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鼓励应用型示范专业、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应用型示范课程项目
二、申报条件
1.课程组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中级职称的在编教师,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教学水平高,潜心本科教学改革,教学成果突出,教学效果优秀,且近3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学期;课程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是该课程教学和改革任务的直接承担者,课程组人员一般为3-5人其中至少有1名水平较高的行业人员参与且承担课堂教学任务
2.申报推荐课程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和良好的教学效果。
3.课程主讲教师只能申报1项应用型示范课程项目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项应用型示范课程项目
4.有明确的教学改革与设计思路,突出职场导向、学做结合理念将职(行)业标准、岗位规范要求融入课程内容;引入真实任务、真实案例教学,优化课程内容,突出应用技术技能培养
5.已初步使用翻转课堂、慕课、微课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等较先进的教学手段,初步采用专题化、模块化、课题化、报告式、项目式、案例式、情景式、研究式、问题式等教学方法。
6.已有较完善且体现应用型课程的教学基本资料、条件和资源,比如课程网站、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与课件、案例库、项目库、习题库、实践指导书、课程考核评价资料等。
7、申报课程建设期为1年。
三、申报名额
每个专业限报2项,优先推荐专业课中的核心课程。
四、申报程序
1.各教学单位组织课程负责人申报,并参照《廊坊师范学院应用型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相关内容,开展本单位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评选推荐工作,并按照要求报教务处。
2.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组对推荐课程进行评审,报学校审批后进行公示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
1.课程负责人填写《廊坊师范学院2023年度应用型示范课程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支撑材料纸质版材料自行成册并附有目录,同时扫描成PDF版,视频材料以文件内容命名保存。2023年4月28日前各课程负责人按照《2023年度应用型示范课程系统填报操作流程》(附件4将申报书、支撑材料电子版自行上传至网络平台,http://lfsfxy.kypt.chaoxing.com/教务处根据推荐名单分配系统帐号和密码 。
2.各教学单位择优推荐,并填写《廊坊师范学院应用型示范课程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于4月28日前提交电子版发送至jxk@lfn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到明德楼217室。
六、申报基本要求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应用型课程建设是转型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廊坊师范学院应用型课程建设实施方案》中的建设原则,依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明确课程教学目标,重构课程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实行多元化评价方式,加强课程教学资源建设,建设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专业理论、专业实践、综合实践三大课程模块,最终构建基于知识应用和跨界融合的智慧型课程体系。
版权所有:廊坊师范学院教务处 |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西道100号 | 邮政编码:0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