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与专业建设
关于本学期教师职业能力课程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2日  点击数:
                                                     [2016]教字第60号
 
 
二级学院:
《教师职业能力训练课》为师范专业必修课程,根据《廊坊师范学院课程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课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我校教师职业能力课程的改革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集体备课
根据教育类课程教学大纲安排,本学期我校2013、2014、2015级师范生继续开展“导师制”活动,学校将不再统一安排集体备课,请各学科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本专业各年级小组的集体备课(要求必须在9月底完成与校外导师的第一次见面,具体时间、地点可灵活掌握)。
二、关于校内导师聘任与管理
根据《教师教育专业教育类课程改革方案》的文件精神,“导师制”活动组每组配置一名教育类课程教师配合校外导师指导学生的日常实践和见习、实习工作。校内导师的主要责任是:任务目标的制订、组织、实施、指导、监控、评估等工作。校内导师的聘任工作由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新推荐教师人选要报教务处备案。校内导师一经确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无故调换,确有特殊原因的,由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批复。
三、关于《教师职业能力训练课程》成绩的登统
自2013级起,《教师职业能力训练课程》已纳入必修课范畴,总学分为3学分,学分记载以自然年为单位时间。每年(两个学期)1学分。学校也已出台《廊坊师范学院师范生教育类课程学习成绩考核办法》(院教字[2014]83号),各二级学院应严格遵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规范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并及时进行成绩登统。
四、其它事项
各学科组长要尽快组织安排本专业各小组本学期的“导师制”活动,并在9月23日前将本学期的活动计划报送教务处。要求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lfjxk2007@163.com。
根据要求,各专业每20-25名学生一组配备一名校外导师,按5:1的比例配置校内导师,即5名校外导师要配置1名校内导师,各二级学院要加大动员力度,确保校内、外导师的满编满额。确有特殊情况的(如中学课程中的副科教师数量较少),可以依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校外/校内导师比例。
各专业小组的校内导师因退休、生病、进修等原因离岗的,二级学院要及时选拔新教师代替其开展工作,并报教务处备案,不得以各种原因推诿拖延,如因此造成教师教育训练课程未能开出等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追究二级学院相关人员责任。
教师职业能力训练课程是我校教师教育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二级学院要提高认识,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确保我校教师职业能力训练课程的实施。
 
 
教务处
201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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