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与专业建设
关于开展第三批学校合格课程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5日  点击数:
【2016】教字第30号
各教学单位:
现就开展第三批合格课程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课程范围
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本专科专业的课程(含文化素质教育课程)。
二、评估内容、标准
按照合格课程评估内容标准执行(教学群下载)。
三、合格课程比例数
专业课未参评合格课程的20%,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不受比例限制。
四、时间安排
(一)各有关教学单位于6月20日前完成第三批合格课程的评估工作,并将《第二批合格课程验收汇总表》一式一份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送邮箱(lfjxk2007@163.com)。
(二)学校于对各教学单位的评估组织过程和合格课程进行抽查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合格课程建设评估验收报告书
2、第三批合格课程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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