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与专业建设
关于开展2024年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8日  点击数: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不断增强实验教学育人能力,持续提升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4〕3号)有关要求,为做好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实验室提升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阵地作用,深入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推动实验教学改革,为建设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新型实验教学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本年度计划立项一批校级研究项目,择优推荐项目参与河北省级项目的评选。

二、研究主题

各相关单位围绕实验教学体系研究、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比较研究三类研究主题,结合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一)实验教学体系研究。针对实验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改革创新的研究。

(二)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针对数字化实验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价机制及智慧实验室的建设思路、保障体系、发展规划等的研究。

(三)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比较研究。针对国际知名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的先进理念、前沿做法、典型经验等的研究。

三、申报与评审

(一)有省级示范中心的学院可报2项,其他有实验教学的学院限报1项,无实验教学的学院或专业不支持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推荐优秀项目参与省级评选。

(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仅限参与一个项目,经学院审核后,于3月5日前将申报书(word版、签字盖章PDF版)、汇总表(word版、签字盖章PDF版)上传至平台(http://lfsfxy.kypt.chaoxing.com/),可参考“平台填报操作流程(附件5)”。

(三)申报书、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明德楼教务处217办公室。

四、项目管理

(一)过程管理:项目研究周期为6个月。省级立项项目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研究团队或变更研究计划。

(二)结题验收:项目需按期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学校将对项目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预期目标或质量要求的项目将予以取消。

五、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单位初评工作,要紧扣实验教学育人目标,推动实验教学改革,结合教学成果奖培育,努力争取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理论和实践成果。

(二)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实验室提升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阵地作用,深入开展我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强化数字赋能,为建设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新型实验教学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联系人:于超,电话0316-2197587

附件:

1.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

2.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号)

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4〕3号)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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