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机制,根据《关于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的暂行办法》(院纪字〔2019〕14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处级干部廉政档案更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学校在职处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
二、填报内容
本次更新由处级干部本人填报的内容如下:
1.2024年度述职述廉述学述法报告;
2.2024年度参加民主生活会情况(表);
3.2024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表);
4.在校内工作的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情况(表)。
三、填报要求
1.廉政档案涉及内容的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之前。
2.廉政档案相关资料表格需从纪委办公室网页“文件下载”栏目自行下载、打印。
四、纪律要求
1.填报人对个人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2.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2024年度廉政档案信息的填报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二级学院党委书记要对本部门本单位中层干部填报信息进行审核。
3.学校纪委将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如在日常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敷衍了事、隐瞒不报、故意漏报等问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五、报送方式
相关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要求每人一个文件夹(以填报人单位+姓名命名),各部门各单位汇总后5月18日前统一报送至学校纪委办公室。
中共廊坊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