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持久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办公用房使用和管理,现开展办公用房情况自查,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部门各单位管理岗位办公用房。
二、报送时间
2024年4月30日前。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及时、高效、真实、准确。
2.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通知要求,准确界定办公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加强数据审核把关,确保数据完整准确、不重不漏。
3.报送材料纸质版经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纪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jcc@lfnu.edu.cn
联系电话:2195002 联系人:吕周祖
中共廊坊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