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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工专业职务业务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3  点击量:
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人事处《关于组织2015年度政工专业职务评审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度政工专业职务业务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凡符合《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冀宣文[2014]43号)及《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范围》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组织报名
1. 请各部门务必通知到相关人员,并组织本单位报名工作。请务于7月1日下午5:00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到人事处305房间报名。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2197941;
2.报名时,携带填写好、粘贴好照片的《2015年河北省政工职务业务考试报名表》(报名表打印在一页纸上,不可扩表)及《2014年河北省政工职务业务考试准考证》。
三、复习范围
2015年政工业务考试复习资料请在长城网——时代楷模网——政工职评工作下载。
四、考试时间
2015年7月18日
五、合格证有效期限
从2015年开始,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分别是:60分-70分,当年有效;71分-90分,两年内有效;91分以上三年内有效。
 
 
 
 
 
                      廊坊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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