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研处 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8 点击量:
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201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已经于网上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者请认真阅读《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2016年度应用对策类研究项目选题指南》,根据具体精神和相关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
2.申请人资格
(1)申请一般项目的,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项目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2)申请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3周岁(1983年5月1日后出生),其余申报条件与一般项目申报条件要求相同。
3.注意事项
(1)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研究成果。
(2)正在承担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一旦发现此类情况,撤销申请人申报资格,同时撤销在研项目。
(3)同一项目在申报本项目的同时不得申报其他省部级研究项目。
(4)凡以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资助字样。
(5)申请人需要对选题论证进行文字复制比查重,项目选题论证的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
4.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份;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论证》活页5份(申请书及活页为2016年版,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文字复制比检测报告1份;申报名单电子表格(电子表格数据由科研联络员汇总后发送)。
申请书填写要求:按照《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2016年3月22日。
联系电话:2197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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