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2024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教育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有关要求,加快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展有组织的教育科研,学会决定启动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以下简称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课题申请人参照《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中的选题方向,结合本单位、本区域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确定研究课题。
二、课题类别和立项指标
(一)课题类别:本次申报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
1.重点课题。着重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政策实践问题,开展综合性、实证性研究,研究成果力求具有决策参考及实践应用价值。
2.一般课题。着重围绕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研究,力求以研究推进高校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
(二)立项指标
本次课题立项重点课题不超过50项、一般课题200项左右。不同类别的课题不能互相调剂。
课题申报面向所有会员单位。原则上,普通本科高校每校不超过15项,民办本科(含独立学院)、职业本科、高职院校每校不超过10项,成人高校每校不超过5项。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人(课题负责人)条件
1.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重点课题申报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够切实组织和领导课题组成员开展课题研究;
3.一般课题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以下职称申报,须有2名具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二)申报要求
1.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含主持人)同时参加的课题不能超过2个。
2.申报书中涉及的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应征得本人同意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3.课题申请人应恪守学术规范,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
4.已承担学会课题逾期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结题要求
1.能够充分反映课题研究成果的,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公开发表的高质量论文(知网或同类网站能够检索),或被厅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须有相关证明材料),或正式出版的有关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专著等。重点课题结题要求2篇(部)上述成果,一般课题要求1篇(部)。
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或内部呈送参阅时,须在适当位置注明“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成果”字样(含课题编号),未注明的在结项时不予承认。
2.课题要求在1-2年内完成,申请延期不能超过预期结项时间1年。2年未能按期结题并未申请延期的,将予以撤项,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
四、申报组织
(一)各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课题的组织申报、汇总、审核及推荐工作,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学会立项课题不收取评审费。
(二)课题申请人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报送至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三)课题申报材料
1.课题申报书的word文档,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文档(建议扫描分辨率150dpi,要求扫描页面端正,不扭曲变形),文档命名规则:单位名称-姓名_申请书;
2.汇总表的Excel文档,盖章后扫描的pdf文档,文档命名规则:单位名称-汇总表。
将上述申报材料压缩打包成一个文档(以“单位名称_课题申报”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钉钉联系人)。
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星期二),下午6:00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田莉梅
联系电话:0316-2659963
附件1:附件1: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课题立项指南
附件2:附件2: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请书
附件3:附件3: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