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学校定于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6月20日开展教学评教工作。为切实做好教学评教的各项工作,保证评教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对象及范围
本学期承担我校全日制本、专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
外聘教师、新入职教师(试用期内)参与本学期评教,但不参与本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优秀遴选。
二、评教类型及方式
1.评教类型为四方评教:即学生评教(占比85%)、教师同行评教(占比5%)、教学管理人员评教(占比5%)、二级学院督导评教(占比5%);本次评教采用手机端或电脑端登录超星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网上评教的方式完成,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
2.跨学院授课教师,听课学生对该教师进行评教,授课教师所在学院负责同行、教学管理人员和督导评教。
三、课程信息的核对
根据《关于正方教务信息服务平台教师任课信息核对的通知》,各教学单位本学期课程信息核对工作已完成,超星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中课程信息由正方教务系统对接而来。
四、评教的组织及要求
1.本学期评教由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牵头组织,主要负责方案的制定、相关信息准备、组织协调、数据统计等工作。
2.各教学单位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教学院长任副组长,系主任及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等为成员的教学评教领导小组,做好本单位教学评教的宣传及组织工作,确保本单位教师不漏评;同时对评教结果进行审核,对恶意评教教师进行认定,当年度不予评定为优秀等次,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学期评教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上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xuan@lfnu.edu.cn)。
3.院系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评教系统维护及其它评教相关工作,院系管理员使用手册见附件5,需要在系统里设置好本单位督导及教学管理人员(如问卷开始后增加人员,需要通知工作人员加入问卷,方可评教)。
4.为促使全体学生都参加评教,本学期继续采用评教选课关联机制,即没有参加评教的学生将无法进行下学期课程的选课;注意的是,不要对本学期实际没有开设的课程及教师进行评价。
5.关于同行评教,“同行”是本单位自行划分的,可以教研室或系为单位进行同行评价,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关于同行、督导和教学管理人员评教,可指定该教师的一门课进行评价;每位授课教师的同行、督导和教学管理人员评教不能少于3人。
6.各教学单位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逾期后系统不再开放。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