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进一步规范教学材料管理,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将开展教学材料自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2024年3月19日-3月31日,检查形式为二级学院自查。
二、检查内容
说明:(一)(二)(三)为本次自查内容,(四)为期中教学检查预计检查内容,(五)为4月30日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2021-2022-2学期、2022-2023-1学期考试材料;
(二)近三年二级学院督导组工作材料(听课记录、计划、总结、照片等体现二级学院督导工作的材料);
(三)近三年中层领导班子听课记录;
(四)2023-2024-1学期、2023-2024-2学期课程教学大纲,2023-2024-1学期的课程考核试卷等考试材料(重点检查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
(五)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报告(22年、23年),师范专业22届、23届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报告。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成立自查小组,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认真填写《廊坊师范学院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表》(附件),按要求做好相关原始材料的保存和归档。4月1日前,纸质签字盖章版送交明德楼406,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ixuan@lfnu.edu.cn。
附件: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