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稳定教学秩序,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有效执行“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教育理念,推动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1日(第一教学周)。
二、检查范围
本次期初教学检查范围涵盖全日制本专科各类教学活动,包括各门课程教学准备与运行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准备
1.教学任务的落实和任课教师的安排情况;
2.教材、教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要求授课教师每次上课都要携带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本节课教案、教材等教学资料;
3.教室、实验室、机房及其相关设备的准备情况;
4.课程表的排定、调整、发放情况。
(二)教学运行与教学秩序
1.教师到位及课堂教学情况;
2.学生出勤及课堂秩序情况;
3.教师授课内容是否价值观正确、政治方向正确、无不当言论;
4.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情况;
5.课表、教材、教室、教师等安排协调情况;
(三)教研活动的开展
1.本学期新开课程的集体备课和新教师教学指导情况;
2.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计划安排情况。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工作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以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听课与教学秩序自查为主,并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作用。
(一)教学单位自查
各教学单位要全面检查期初教学开展情况,检查人员要深入教室、实验室等上课场所,加大教学质量保障力度,特别是新任课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要给予检查和指导,确保本学期各门课程教学正常开展,并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二)学校检查
学校成立由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学院长、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组成的期初教学督导检查组,对各教学单位期初教学状况进行抽查、督促和指导。后期学校将对各教学单位相关工作进行“回头看”,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学校期初教学检查分组安排表及日程表见附件1、2。
(三)学生评价
积极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作用,各教学单位要积极配合教学信息员工作,核实反馈问题,及时处理并改进;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也将及时收集各类学生学习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制定检查工作计划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统筹规划,制定工作计划,成立自查小组,及时查找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同时按要求做好日常教学工作相关原始材料的保存和归档,保障本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各教学单位要夯实责任,认真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建议,全面掌握教学工作准备情况和运行状态,持续跟踪检查课程教学质量,做好自查工作并认真填写《廊坊师范学院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表》(附件4),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三)强化教学监督力度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行为,对教师上课情况进行督导,充分发挥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的重要作用,深入教学第一线,以听课评课为抓手,力求全方位了解每门课程开课及授课情况。如有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对教学造成不良影响,一经查实,学校将根据《廊坊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本单位期初教学检查的总结工作,坚持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工作(此项内容将作为期中教学检查“回头看”重点检查的内容之一),总结内容要包括总体检查情况、经验与值得推广的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格式要求参照《关于审核评估工作材料格式要求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8日前上交期初教学检查总结及附件4,纸质版送交明德楼406,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fsfxyjwc@sina.com。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分组安排表
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日程安排表
附件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检查记录表(学校检查组用)
附件4: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表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
教务处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