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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
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0  查看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2023年我省将继续开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所申报项目需结合国家战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布局,“双一流”建设等要求,重点聚焦人工智能、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工程、环境工程、现代农业、高端装备与技术等学科领域,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急需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研究基地,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

所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不超过5个。6月1日前将项目申请书报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至liliceo@pku.org.cn

二、统筹逃选

教育厅根据项目情况组织专家评审逃选,根据本省人才培养规划,统筹研究确定省创新子项目牵头院校、参与学校,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批准。

三、注意事项

1.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良好合作基础的。

2.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3.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

4.需符合《实施办法》各项具体要求。

 

联系人:李丽

联系电话:0316-2181203

地址:国际教育交流中心207办公室

 

附件: 

附件1 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2 项目申请书

附件3 项目信息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