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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廊坊市区公共场所文明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5日  点击数: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双争”活动,组织引导学校党员干部师生积极投入到廊坊市区公共场所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中来,为廊洽会贡献文明力量,履行好高校服务社会、传播文化、辐射文明的职能,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及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廊坊市区公共场所文明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廊城字〔2025〕43号)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我校开展廊坊市区公共场所文明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廊坊市区公共场所文明志愿服务活动
二、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7月,每周至少安排1个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具体安排见附件《廊坊师范学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在本单位活动日安排组织人员开展活动。如有变化,学校另行通知。
三、活动内容与工作任务
(一)开展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对学校周边50米范围内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带内的烟头、纸屑、塑料袋等各类垃圾进行捡拾清理。
(二)开展市容市貌“扮靓”行动。对学校周边50米范围内沿街墙体、立柱等乱贴乱画小广告、破损广告进行清理。
(三)开展车辆停放“有序”行动。对学校周边50米范围内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进行劝阻。将乱停乱放的自行车、电动车在停车位中摆放整齐,联系乱停乱放机动车车主挪入车位,实现门前区域、道路两侧车辆停车入位,整齐有序。
(四)开展市民行为“引导”行动。对学校周边50米范围内行人乱扔垃圾杂物、车窗抛物、遛狗不栓绳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向市民进行文明宣传,引导市民做文明人、行文明事。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基层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党员干部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辐射带动师生积极投入到志愿服务工作中来,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和辐射源,为促进地方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二)落实人员要求。各志愿服务队要在活动日集中组织不少于10名党员师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学校统一配置活动旗帜和活动马夹,所有参加活动人员要统一穿着学校配置的活动马夹,强化团队意识和创建氛围。
(三)加强联系联络。各志愿服务队要确定一名联系人,联系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及材料报送工作,在活动前提前与宣传部联系,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活动结束后,周五前提供5张活动纪实照片及200字活动总结。
(四)落实督查工作。宣传部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志愿服务活动的督查工作,确保活动按计划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督查内容包括活动的组织落实情况、人员参与情况以及活动成效等。宣传部将定期对各志愿服务队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未达标的志愿服务队在全校范围进行通报,并督促其限期整改。通过有效督查,推动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化、常态化,持续优化确保服务质量。
(五)创新活动载体。各基层党组织要在认真落实志愿服务活动内容的基础上,针对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和知识技能优势,丰富活动内容,创新路径载体,加强校地合作,强化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活动的创造力和影响力。
(六)强化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一网四微”等媒体平台,及时报道志愿服务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活动亮点与成效,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声势。同时,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发现和选树身边先进典型,营造党员干部师生广泛参与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
(七)确保安全有序。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参加活动人员的安全文明教育,参加活动人员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当好城市文明使者,展示高校文明形象。活动中要与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环卫部门、交通部门等密切配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联 系 人:赵丹琦
联系电话:2188234
报送邮箱:xcb@lfnu.edu.cn
 
中共廊坊师范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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