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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专兼职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2日  点击数:
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健全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提高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整体水平,扩大学校社会影响力,根据学校工作实际需要,请各部门各单位明确指定1名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专兼职人员(可由通讯员兼任)报送到党委宣传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负责学校意识形态、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抵御防范校园宗教邪教传播渗透、法治宣传教育、新闻宣传、校园文化、网络舆情、新媒体建设等工作材料的收发及报送工作,做好上传下达或具体落实工作。
二、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高,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够胜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热心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管理与表彰
党委宣传部对宣传思想文化专兼职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并定期组织交流活动。党委宣传部每年举行优秀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评选,并予以表彰奖励。
四、相关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推荐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专兼职人员1名,4月10日前填写附件《各部门各单位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专兼职人员信息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到明德楼41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b@lfnu.edu.cn,同时该人员用手机钉钉app扫码加入工作群,方便后续沟通联络。
 

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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