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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最美廊坊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8日  点击数:
 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在全校形成弘扬最美、追求最美、争当最美的精神风尚,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第六届“最美廊坊人”推荐认定活动的方案》(廊宣字〔2024〕3号)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第六届“最美廊坊人”推荐工作。现就做好我校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第六届“最美廊坊人”推荐工作,继续深入发掘、评选、认定、宣传最基层、最感人、师生最认同的最美先进典型,进一步放大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创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为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力量。
二、评选标准
(一)具有时代性:被推荐人的事迹能够生动、丰满地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时代引领作用。
(二)具有典型性:在“三全”育人方面具有领军示范作用;也可以是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方面的模范。
(三)具有感染力:候选人可以是学校教职工,也可以是学生;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群体。要求有动人的故事,有感人的精神。
(四)具有影响力:在近两年为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全校乃至全市全省全国产生强烈社会反响的先进典型。
三、推荐步骤
本次推荐工作分为四个步骤进行:
(一)各单位推荐上报。各部门各单位本着自愿原则推荐,推荐人选或集体按照附件中的格式要求认真填写“最美廊坊人”推荐审批表(见附件)。事迹材料一栏中,事迹要突出,行文要规范,表述要清楚;推荐人选获奖情况要提供相关证书、奖杯等复印件或照片,事迹被媒体报道的要提供报纸复印件等有效佐证资料;所在单位一栏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15日前将审批表等文字材料及佐证材料纸质版报党委宣传部,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二)学校初评。学校将对各部门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或集体进行初评,最终确定拟推荐人选五名。
(三)拍摄制作专题片。学校将通知推荐人选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和推荐人自行拍摄专题片,片长控制在5—8分钟,格式为mpg、mp4视频文件,要求画面质量较高、语言表达准确。如推荐人选的事迹曾被编排为各种形式的文艺作品,则连同相关作品的书籍、光盘、视频等一同上报,于5月10日前将专题片报党委宣传部。
(四)上报市活动组委会。学校按照市活动组委会要求于5月31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到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六届“最美廊坊人”推荐工作是学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抓手,是新时代加强师生道德建设的有力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认真开展争创挖掘推荐工作,积极培育、挖掘、推荐先进典型。要不断创新形式,把最美人物争创挖掘推荐工作与文明校园创建、学雷锋志愿服务、道德模范评选等活动结合起来,丰富活动载体,提高活动整体水平。
(二)广泛挖掘典型。各部门各单位推荐的最美人物要体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其中一种或者几种品质。事迹要感人,最美人物要具有鲜活生动的事例,具有感染力。要突出特色,把在平凡的工作和生活中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赞誉的人物发掘出来。要面向基层,把基层单位联系师生最紧密,服务师生最直接的先进榜样发掘出来,扩大师生的参与面和活动的影响面。
(三)营造浓郁氛围。要把宣传“最美廊坊人”贯穿活动始终,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坚持网上网下结合,发挥“一网四微”媒体宣传矩阵的优势,宣传“最美廊坊人”的先进事迹和高尚情操,切实增强宣传实效。鼓励师生,以“最美廊坊人”事迹为题材,创作优秀文艺作品和公益广告,让“最美廊坊人”的故事深入人心,努力在全校营造学习“最美”、争做“最美”的良好风尚。
联 系 人:赵丹琦
联系电话:2188488
邮 箱:xcb@lfnu.edu.cn
附件:“最美廊坊人”推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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