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落实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5年01月09日  发布人:宣传部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用力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按照《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60号)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转发〈关于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通知〉的通知》(冀群组发【2014】101号)有关要求,我校将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回头看”,全面检查学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切实改进不足。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对照中央和省委规定,通过全面“回头看”,进一步查处未真正落实办公用房标准、查漏补缺、防止整改工作反弹,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取得师生群众满意的效果。
二、主要内容
按照《廊坊师范学院办公用房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本着“检验工作、促进落实、解决问题、不走过场”的原则,重点看已经整改的办公用房标准是否发生“反弹”,正在整改的是否进展顺利,尚未整改的是否已经采取措施抓紧推动,整改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是否及时跟进。重点任务是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活动时间:
    本次检查落实情况从1月9日—24日。
四、活动方式:
采取实地检查、听取介绍、组织座谈、随机访谈等方式对各部门、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实地督查结束后,督查组以适当形式沟通反馈情况。
五、有关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因整改落实措施不力、清理清查不严、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将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2.加大督查,严明纪律。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清理整改落实工作,做到应清尽清、应退尽退,不留死角。
3.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
                                                                中共廊坊师范学院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015年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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