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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师范学院安全工作处
实施主校区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31日  点击数:
尊敬的各位师生员工:
随着校内人员和车辆的增长,人车争道、人车争地现象表现突出,给大家带来出行不便和安全威胁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我校的声誉和社会形象。根据教育部《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廊坊师范学院交通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于本学期开始,在主校区实施交通秩序提升工程。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1.严格机动车交通管理。严格落实《廊坊师范学院交通管理规定》,教职工和服务保障人员的机动车实行号牌识别出入校门,入校后停车入位,严禁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地点停车,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不得鸣笛,不得超速(25公里/小时)。外来公务车辆、临时车辆严格履行报备制度,在校生不得驾驶机动车辆出入学校和在校内行驶。
2.加强电动自行车管控。按照“减少存量、控制增量、定点停放、安全规范”的原则,加强对校内电动自行车(含电动助力车、三轮车)的管理。自2025年9月起,主校区实行电动自行车实名注册上牌制,无有效校内牌照车辆不得入校,持有有效校内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入校后统一定点停放,在校内行驶时不得超载、超速(10公理/小时),2025级新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内使用电动自行车。
3.规范自行车停车秩序。自新学期开学起,安全工作处、物业公司、美团和哈啰公司、各二级学院将分别派出自行车停车秩序维护人员,结合重点时段,采取劝告、摆放、移动、扣留、登记等措施,对教室、食堂、学生宿舍、运动场等周边实施全时段自行车停车秩序维护整治,对违停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彻底清理僵尸车、无主车。安全工作处拟于9月10日起,对校园内僵尸自行车、无主自行车进行全面、持续、彻底清理。已经进行自行车备案,并领取二维码标识的人员请按要求于9月10日8时前粘贴到位。尚未进行备案和领取二维码标识的人员,请以部门或二级学院为单位于9月2日前及时做好备案工作,并及时领取粘贴好二维码标识。
二、配套措施
1.引进共享单车补充出行需求。自本学期开始,学校引入共享单车,以优惠价格面向全校人员服务,以满足师生员工校内外通行需求,其中月卡8.8元/月,季卡25元/季。
2.加大检查纠察力度。安全工作处、物业公司、各二级学院将联合进行全时空检查纠察,对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3.加强宣传引导。针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各部门和单位结合日常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启发文明参与交通行为的自觉性。
三、附则
1.本告知书所涉及到的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内容、措施另行通知。
2.本告知书由学校安全工作处负责解释,对本次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如有异议、建议和意见,安全工作处接受随时垂询(电话见安全工作处网站)。
感谢您对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的支持,安全工作处再次提醒您,停好车!锁好车!用好车!方便它人,益于自我!
 
 
 
安全工作处
202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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