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设置 新闻动态 宣传教育 法规制度 文件下载 支部生活 服务大厅 学院首页
 
学校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2日  点击数:
 
   火的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要有可燃物质,如木料、汽油、酒精以及同学们使用的书籍、纸张、蚊帐、衣被等物;
   二是要有助燃物质,如空气等;
   三是要有火源,如火苗、火花等。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并互相作用,燃烧才能发生。我们掌握了物质燃烧的条件,就可以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有效地制止火灾的发生和减少火灾的损失,不管采用什么方法,只要能去掉一个燃烧条件,火就能熄灭。高校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学生宿舍及其它场所发生火灾主要有以下原因:
 
   1、明火引燃--如在床上点蜡烛,吸烟者乱扔未熄灭的烟头和火柴等,在宿舍内焚烧杂物,在宿舍内使用煤气、液化气不当,使用煤油炉、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不当等。
 
 2、乱拉乱接电线和保险丝--如因电线短路或因接触不良发热而引起火灾;有的甚至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丝,使电路过载发生故障时不能及时熔断而造成电线起火。
 
 3、使用电器不当--如电灯泡靠近可燃物长时间烘烤起火;使用电热器无人监管而烤燃起火;长时间使用电器不检修,电线绝缘老化、漏电短路而起火等。
 
 4、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高校宿舍内的线路是按日常照明、使用笔记本等情况而设计的,如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等电器常使电线过载发热而起火。
 
版权所有©廊坊师范学院   邮编:065000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西道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