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处主要职能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9日 点击数:
安全工作处是学校承担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加强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以“维护校园稳定、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面向廊坊师范学院全体师生,开展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安全服务,负责治安、交通、消防、校园秩序、集体户口、安全宣传教育、信息调研等日常管理工作,建设维护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履行对校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服务职能,落实安全管理法规,完善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协助、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1. 贯彻国家法律、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党委、行政指示精神,制定、组织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执行。
2.组织开展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学校治安的意识
3.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煸动和破坏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4.指导、督促、协调各院、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各单位、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维护学校稳定;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学校内部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纠纷;确保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学校防火设施和器材的配备与维修,做好学校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
6.履行校内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职责,指导、监督、检查活动主办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外事部门及有关单位做好外籍专家、教师的管理工作以及重要领导、贵宾来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各类车辆违章行为以及交通事故纠纷。
8. 开展治安综合治理,与公安、工商、城管、街道等部门协作,共同维护校园秩序。
9. 完成学校以及上级教育机关、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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